时间:2019-07-19 点击: 次 来源:原创 作者:大连市UFO研究学会 - 小 + 大
一、鉴定规则
1、应呼唤、邀请者使用“信息传感等方法”而到来,或离去的UFO目标可以呈现多种颜色;或单色光;亦可闪烁或呈高亮光照。
2、应呼唤、邀请者使用“信息传感等方法”而到来、或离去的UFO目标,目视清晰可见,观测者以通俗做法,举拳对应目标的尺度应>10cm,且可重复操作。
3、应呼唤、邀请者使用“信息传感等方法”而到来,或离去的UFO目标垂直高度应<平均海面上1000m。
4、应呼唤、邀请者使用“信息传感等方法”而到来,或离去的UFO目标移动和悬停无声息,可以瞬间出现、消失。
5、应呼唤、邀请者使用“信息传感等方法”而到来,或离去的UFO目标,可高、低速运动,可瞬间加、减速,可急停、悬停、折转,可急速上升、下降。
6、应呼唤、邀请者使用“信息传感等方法”而到来,或离去的UFO目标,目视可以清楚看见目标的形态或外部结构。
7、应呼唤、邀请者使用“信息传感等方法”而到来,或离去的UFO目标,目视可清楚看见目标体的形态或者外部结构的瞬间变化。
8、对呼唤、邀请者自称的使用“信息传感等方法”呼唤、邀请UFO操作的鉴定认证,实行三选一结论制。
二、结论标准
1、呼唤、邀请结果未能符合上述1、2、3、条。结论:【呼唤、邀请UFO不成立】。
2、呼唤、邀请结果仅符合上述1、2、3条。结论:【呼唤、邀请UFO成功】。可认定目标物体为:UFO含义中可能的任何一种。
3、呼唤、邀请结果符合1、2、3、4、5条。可认定目标物体为:【UFO含义中的疑似地外飞行物】。
4、呼唤、邀请结果附和上述全部1~7条。可认定目标物体为:【地外智能飞行器】。
备注:
1、本鉴定认证标准适用于大连市UFO研究学会。
2、本鉴定认证标准业经理事会讨论通过,并颁布执行。
3、本鉴定认证标准的修改权、解释权由专家鉴定组和理事会负责。
大连市UFO研究学会-理事会
2019年07月0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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